編輯點評:一款專門為本地用戶打造的周口市政府網站信息公開軟件
在這里很多生活中的便民業(yè)務都能在這里進行辦理,而且還有最新的本地資訊內容也會第一時間更新,而且政府一些民意調查,辦理相關的政務服務再也不用去窗口排隊了,直接手機上預約或者直接在手機上辦理即可。
軟件亮點
1、建設基于新媒體的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新渠道
2、第一時間權威發(fā)布周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
3、建設基于新媒體的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新渠道
4、面向社會提供與政府業(yè)務相關的服務、
軟件亮點
1.周口市政府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lián)網等信息技術,為各級政府提供信息共享、業(yè)務協(xié)作和數據應用。
2.它提供了一個最了解政府、務實、安全、可靠的智能政府平臺建設方案,幫助公務員準確履行職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治理水平。
3.周口市政務系統(tǒng)遵循地方智慧城市建設頂層設計的統(tǒng)一部署,為市、縣、鄉(xiāng)一體化的多層次、多部門政務協(xié)調提供解決方案。
4.通過自由組織和人員管理的能力,該系統(tǒng)能夠完全適應各種政府機構和制度,為各種政務功能的實現(xiàn)提供堅實的支持。
應用場景可以覆蓋兩種高頻率的政府事務:文檔處理和會議管理。支持即時通訊、發(fā)布通知公告、提交工作報告、部門政務共享等多種政務溝通方式。
可接入政府監(jiān)管、績效考核、進度管理等多個獨立業(yè)務模塊,實現(xiàn)市、縣、鄉(xiāng)一體化的多層次政府合作。
軟件特色
1、【政務辦事】政務信息發(fā)布,政務事務辦理
2、【生活服務】便捷生活服務,隨時隨地貼心
3、【新聞資訊】匯聚熱聞頭條,暢覽天下大事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周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oukou.gov.cn)。
2.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報、新聞發(fā)布會等。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394-8276078
通訊地址:周口市光明路1號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郵政編碼:466000
電子郵箱:zkzwgk@163.com(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按照“(二)申請方式”提出申請)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請方式
1.郵政申請。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應填寫《周口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從周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欄目下載打。,并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當面申請。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zhí)崆半娫捖?lián)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guī)范填寫《申請表》。
3.網上申請。通過周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申請,應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陸賬號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三)申請答復
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及方式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具體收費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注意事項
1.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guī)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怼?/p>
三、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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